·、大赛形式
(一)选拔赛。选拔方式由各市州自行确定,内容以湖南省旅游局编著的《湖南红色旅游导游词精选》中的内容为主及相关导游知识。
(二)复赛。复赛由大赛组委会组织。比赛地点设在韶山。复赛采取红色旅游导游词命题创作、模拟现场导游、红色旅游知识问答、才艺展示与形象气质评判等形式进行。复赛取前10名的选手参加决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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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湖南红色旅游导游大赛复赛办法
一、复赛办法
1、复赛方法。复赛采取红色旅游导游词命题创作、模拟现场导游、红色旅游知识问答、才艺展示与形象气质评判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2、计分办法。复赛采取百分制,总分为100分,其中红色旅游导游词命题创作为30分,模拟现场导游分值为30分,红色旅游知识问答分值为20分,才艺展示及形象气质分值为20分。
3、评选办法:将参加复赛选手的红色旅游导游词命题创作、模拟现场导游、红色旅游知识问答、才艺及形象气质展示四项相加,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取前30名选手授予“中国湖南红色旅游优秀导游员”称号,其中前10名选手授予“中国湖南十佳红色旅游导游员”称号。
4、大赛语言类别:本次大赛语言均为普通话。
二、复赛内容与评分标准
(一)红色旅游导游词命题创作
1、红色旅游导游词命题创作时间:每位选手在90分钟以内完成2000字左右的导游词创作。
2、红色旅游导游词命题创作内容:以红色旅游命题。
3、评分标准:(30分)
(1)内容全面、重点突出(15分)
(2)结构严谨,知识准确(5分)
(3)构思新颖,语言生动,便于游客接受(10分)
(二)模拟现场导游
1、模拟现场导游时间:每位选手在5-8分钟以内独立完成。
2、模拟现场导游内容:以湖南省旅游局统一编印的《湖南红色旅游导游词精选》为蓝本,用最精练的语言讲解湖南省内一处红色旅游景区(点)。选手在《湖南红色旅游导游词精选》书中自行选定讲解内容后,报名时一并将所选红色旅游景区(点)及相关内容报大赛组委会审定。
3、评分标准(30分)
(1)讲解全面、重点突出(10分)
(2)语言标准、表达准确(5分)
(3)景点知识正确(5分)
(4)景点导游的生动性(5分)
(5)讲解内容的完整、精练(5分)
(三)、红色旅游知识问答
1、红色旅游知识问答时间:每位选手在3-5分钟内完成。
2、红色旅游知识问答内容:每位选手抽签回答10个题目,内容涉及全国红色旅游知识(以湖南省为主)、导游知识、旅游综合知识、导游应变能力等方面。
3、评分标准(20分)
每个题目2分,要求:回答正确、内容完整、条理清晰、通俗易懂。
(四)才艺及形象气质展示
1、展示时间:每位选手在3-5分钟以内完成,可以与他人合作完成,但要以选手为主。
2、展示内容:内容健康,形式不拘,充分展示选手的才华及气质。
3、评分标准(20分)
内容健康、艺术感染力强、形象气质佳、整体效果好。
三、评判办法
1、本次大赛复赛由10名评委组成。除命题导游词创作外,评委对选手每单项评分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平均分为选手该项比赛最终得分,模拟现场导游、知识问答、才艺及气质展示三项相加为总分。其中现场讲解和知识问答设一个考场,才艺及形象气质展示设一个考场,两个考场各由5名评委主试。
2、在复赛、决赛中对选手排名取“中国湖南十佳红色旅游导游员”和“中国湖南红色旅游导游形象大使”时,若最后一名出现总分并列,则依次以红色旅游导游词命题创作、模拟现场导游、红色旅游知识问答、才艺及形象气质展示得分高低排序。
3、本次大赛红色旅游导游词命题创作、模拟现场导游、红色旅游知识问答、才艺及形象气质展示均有时间要求,参赛选手必须在规定时间完成。当选手每一个项目比赛超过规定时间,即由大赛司仪宣布选手停止比赛。同时按红色旅游导游词命题创作和模拟现场导游分别扣5分,红色旅游知识问答扣相应分,才艺及形象气质展示扣2分,在选手总得分中扣除。
4、本次大赛复赛和决赛均聘请公证员进行现场公证
5、本复赛办法由大赛组委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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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决赛。决赛由大赛组委会组织,比赛地点设在韶山。决赛由湖南卫视现场录制与播出。决赛办法另行通知。
(四)大赛时间安排
(一)2005年12月10日前为各地选拔阶段,并于2005年12月12日前将参加复赛的选手名单报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办公室设湖南省旅游局行业管理处,联系人:冯建安,联系电话及传真:0731-4725408转8205,4725372),逾期视作弃权。
(二)2005年12月12日至14日为参赛选手资格审查、公示阶段。
(三)2005年12月15日至16日举行复赛。
(四)2005年12月23日举行总决赛及颁奖典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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