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善后工作
5.1善后处置
事发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消除影响,妥善安置伤亡人员,尽快恢复正常秩序,确保社会稳定。
5.2社会救助
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民政部门负责管理社会各界捐赠活动。保险机构依法做好有关定损、理赔工作。
5.3分析评估
应急结束后,省旅游应急委办公室组织各成员单位,分析总结应急救援工作,提出改进应急救援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报省旅游应急委。相关部门(单位)按规定开展旅游突发公共事件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和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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