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我省旅游质监工作,要把及时、准确审理旅游投诉案件作为重要内容,坚持积极主动作好旅游纠纷的协调工作,完善旅游服务质监质量跟踪管理监督,深入开展旅游市场的检查治理,维护旅游消费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塑造湖南诚信旅游的良好形象。
一、坚持深入开展旅游市场秩序检查治理工作。
??? 1、完善相关部门参与的旅游市场联合检查机制。各级质监所应完善由工商、公安、物价、税务、技术监督等部门组成的旅游市场联合执法监督检查机制。旅游市场的执法检查牵涉面广,旅游市场各个环节中存在的很多问题,仅仅靠旅游质监部门的检查力度是无法对其达到制约效果,因此,我们应主动联合各相关职能部门建立有效的旅游市场联合检查机制,联合各智能部门对旅游市场进行检查治理,查处旅游市场中的一切不法行为,达到净化旅游市场环境的目的。
??? 2、以旅行社服务质量跟踪管理和导游IC卡记分管理为旅游市场检查的重点,加大日常检查的力度和密度。各级质监所,尤其是重点旅游城市和景区的质监所应加大对旅游市场日常检查力度和密度,这是我们治理规划旅游市场、动态监督旅游经营者的经营行为的一个有效手段。通过检查,能及时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纠正违规行为,达到规范经营消除质量隐患,提高旅游服务质量的目地。
??? 3、抓好突出问题的专项检查。各质监所对于本区域内反映较多的突出问题,如围追兜售、拉客宰客、导游私自带团、擅自增减行程、假冒星级蒙骗客人,以及购物场所的假冒伪劣商品、宗教场所的诱导消费等问题,要集中时间和力量联合有关职能部门进行专项检查,对影响恶劣的行为要在媒体予以暴光,达到严厉惩戒不法行为的目的。
??? 4、开展旅游市场互动交叉检查。继续组织做好市、州县区之间旅游市场的交叉互动检查工作,特别要抓住假日黄金周各项接待准备工作的前期,加大互动交叉检查的力度,要形成一定规模,造成一定的声势,达到全省质监工作交流互动,促进旅游市场治理的效果。
二、坚持“二个”维护,做好旅游投诉的审理和纠纷的调解工作。
??? 1、及时、准确审理各类旅游投诉。各级质监所应按照《旅游投诉暂行规定》和《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暂行办法》等规定的要求,以高度负责精神,认真做好旅游投诉调查取证和审理工作,所作赔偿决定、行政处罚决定,程序要到位、手续要完备、运用法规要准确,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审理工作,及时将审理结果予以回复。
??? 2、高度认识和积极做好旅游纠纷的调解工作。在游客旅游过程中产生的旅游纠纷,有很多不在旅游质监工作的审理范围,但我们对接到和反应的旅游纠纷都要积极主动做好调解工作,不管是现场纠纷调解,还是会议纠纷调解,要坚持“两个”维护原则,应积极热忱的去做化解矛盾,促进相互谅解,达成一致协商意见的调解工作,为旅游消费者、旅游经营者排忧解难。维护好湖南旅游诚信的良好形象。
三、坚持完善落实旅行社服务质量跟踪管理制度。
??? 1、帮助旅行社完善质监结算员制度建设。组织做好旅游质量的业务培训,指导他们做好旅游投诉和纠纷的处理工作,充分发挥企业自身质量管理的作用,达到加强其合法经营的自我保护能力,自行处理质量投诉和纠纷的能力。
??? 2、帮助旅行社做好导游委派单、行程安排表、意见反馈表的填发管理工作。加强旅游团队在操作中的动态检查监督,对旅行社团队档案,也要把制度的存档内容作为检查重点,使制度要求得到真正落实,达到规范经营,优质服务的目地。
??? 3、完善旅游质量监督信息通报制度。不定期地将企业优质服务的好人好事、投诉处理情况、纠纷处理情况、行政处罚情况以及旅游质监分析情况等,在行业内部进行旅游质监信息通报,为旅游企业提供可供学习、总结、借鉴、警示的旅游质监信息资料,达到互通信息,不断总结提高的目的。
四、坚持做好假日黄金周的旅游质量监督检查工作。
??? 1、做好假日黄金周前的旅游市场联合检查,清除扰乱旅游市场经营秩序不洁行为,创造优良的假日旅游环境。
??? 2、督查旅游企业假日旅游组团或接待中各个环节的质量状况,消除可能发生服务质量和纠纷的隐患。
??? 3、加强假日旅游值班。确保24小时电话接听,热情解答客人咨询,及时现场调解客人的投诉或旅游纠纷,把假日黄金周旅游质量监管工作做得更深入更广泛,更圆满。
五、坚持抓好质监所的基础和队伍建设,更好地履行旅游服务质量的监督管理职责。
??? 1、各质监所要以创建“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为契机,加强对质监人员的思想素质教育和质监业务法规的学习培训,坚持执法为民的宗旨,树立“监管就是服务”的思想,把旅游质监工作和热情服务旅游企业,服务广大游客有机的结合起来。建立一支高素质的质监队伍。
??? 2、各质监所不断完善、规范质监工作制度和旅游行政处罚程序,完善各类案件文书档案资料的管理保存,提高质监工作所需的办公、办案、硬件设备的科技含量,提高旅游质监工作的准确性、时效性及快速反应的能力。 |